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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祝感恩節,下了班,編輯部號召大家結伴去殺人。 我因發燒腦力體力皆不濟,便和另一位同事相約喝粥養生。
殺人殺人殺人,任何時刻,只要在辦公室喊出這兩個字,隔鄰的同事必定一個一個閃爍著驚喜大眼響應,「今天嗎? 」
在北京,若你想在最短時間內結交一狗票朋友,一定要精通殺人遊戲,而且最好當個活動發起人,像丐幫幫主一樣領著一窩兄弟成群結隊吃吃喝喝。
殺人遊戲的原理如同麻將撲克牌,是一種群體性娛樂活動,只要找一塊僻靜之處,通常是茶坊或酒吧,由8個以上的參與者圍座一圈,隨機抽牌後依照紙條指示分別扮演法官、平民、殺手、警察等不同身分。游戲開始後,殺手每輪殺掉一個人,警察和平民則需指認出誰是殺手,通過投票將其推出,游戲以殺手或警察淘汰掉全部對手為勝。
這期間你可以說真話,更可以說謊話,可以滔滔雄辯解釋自己的清白,可以誣陷他人,也可以悶聲不吭察言觀色。 參與者必須依據大家的面部表情、辯詞邏輯性、心理戰術等,推理出最肯定的答案。
據說殺人遊戲最早是由一群矽谷歸國的留學生帶回的。 這群留學生在硅谷工作的時候,接觸到一種新穎的培訓模式,通過分辨真假話、推理、判斷,然后推出團隊中與大家設定的目標不一致的人。這個由格林童話故事的雛形演變成的「培訓」迅速被硅谷的一些公司採納,成為招賢納才的手段。慢慢地,培訓就這樣變成了遊戲。
關於殺人經驗,我僅有過一回,在什剎海的酒吧裡,而且因為對遊戲規則過度迷惘所以一臉呆滯,這樣的憨傻表情被曲解為識圖老馬,所以所有同伴都一致指認我為殺手。玩完兩三盤後,大家才紛紛發現真相,還我清白名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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